我市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8-01-30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我市道路客运行业管理,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为广大市民提供快捷、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1月22日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以“规范出租车企业管理、打击出租车不文明运营、打击非法营运”为主要内容的道路客运市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整治当前道路客运市场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文明现象,促进出租汽车企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改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切实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实现出租汽车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高,行业违章率和投诉率大幅下降,道路客运经营秩序、市场环境、行业形象明显好转。

  据了解,为保证行动的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采取系列工作措施。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部署,与公安、城管、交警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采取定点与流动检查、定时与不定时检查、交叉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站点以及企业的检查整治。

出租车企业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4月22日

  整治内容: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经营权招投标文件、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经营合同、企业服务承诺等,对企业制度落实情况、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维稳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出租车驾驶员不文明行为运营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4月22日

  整治内容:对出租车驾驶员使用“飞机表”、故意绕道、拒载、违反乘客意愿拼客等违规营运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4月25日(其中“春运”工作从2月1日至3月12日)。

  整治内容:

  (一)打击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二)查处客运包车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行为;

  (三)查处客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打击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

  (五)查处证牌不全或使用无效证牌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以及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查处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行为;

  (七)查处外省籍客运车辆违规长期在我省异地经营的行为。

                                (办公室)

责任编辑:葛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