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株洲市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23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现将我市2017年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省运管局,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书面向我处客运科或省局反映,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无效。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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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