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企业(或个人)申请拟新增道路客运运力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04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现将我处的道路旅客运输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处监察室或客运科反映,并在反映材料上署名,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
反映人为法人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反映的,反映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
客运科 联系电话:28682904
监察室 联系电话:28682912
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2月4日
附1:企业(或个人)申请拟新增道路客运运力公示情况表
注:11月22日公示的株洲市企业申请拟新增客运运力,其中对醴陵市鑫发运输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拟新增醴陵南站—株洲客运运力申请,在备注中未予以说明,现重新公示,有变动处以此公示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市交通局